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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/4/19 10:02:10  |  浏览次数:
哥哥与工友争吵后,上前劝架的吴学林最终与哥哥发生打斗,并持刀将哥哥扎死。记者昨天获悉,因吴学林案发后自首并获得父母及家人谅解,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减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8年。 现年23岁的吴学林是安徽人,其兄吴某比他大3岁,案发前哥俩都在北京打工。法院查明,吴学林于去年7月7日晚,在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动物园管理处办公楼房间内,酒后因劝架受阻与其兄吴某发生争执,吴学林遂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猛刺吴某腹部右侧一刀,造成吴某腹主动脉破裂、肠破裂及胃破裂后死亡。吴学林作案后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投案。 受审时,吴学林当庭认罪。他说,自己和哥哥平时没有大矛盾。去年7月7日晚10时许,他酒后脑子有点懵,回到案发的办公楼取东西时,哥哥吴某和工友凌某发生争吵,因为什么他不清楚。他过去把凌某拉走,结果他哥可能喝多了,和他发生口角,打了他两拳,还踢了他一脚。“当时我叔、我爸过来劝架,把我们拉开,后来我们打斗起来,一时激动,我从左裤兜里拿出一把弹簧刀扎到我哥右腹部了,我哥就倒地了。” 开庭前,吴学林的父母同亲友一起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申请,请求从轻判处吴学林。吴学林听后哭着表示自己非常后悔,“我对不起我哥、对不起我父母。”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,吴学林遇事不能冷静处理,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吴学林作案后自动投案,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,并获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等情节,依法对其减轻处罚。